[舆情播报站] 光大乌龙指主角诉证监会案开庭 唇枪舌剑引多次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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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太阳 发表于 2014-4-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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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杨剑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证监会撤销对其本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则请求法院予以驳回。本案庭审至下午,未能当庭宣判。

    “是不是内幕”成双方争论焦点

    去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交易系统故障,下错单成交72.7亿元,推升上证指数猛涨5.96%。当天下午,光大证券对系统错误进行了公告,并采取了对冲措施: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

    之后,证监会认定此事存在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等4名高管也分别受到警告、罚款60万元及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沉寂了大半年后,杨剑波站出来以个人的名义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撤销证监会对其做出的相关处罚。

    因为光大“乌龙指”事件是证监会近年来鲜有进行“顶格”处罚的,因此此次庭审吸引来大量媒体、投资人士的关注。庭审前10分钟,数十个旁听席已经坐满,为此法院方面开通了图文、视频、微博多路通道进行现场直播。

    庭审中,审判长宣布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双方则在法庭上针对案子的四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四个焦点包括,“被诉决定”认定的内幕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光大证券的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该争议的核心在于该交易行为是否基于既定交易策略;原告是否构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认定涉案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是否满足行政处罚依据应当事先公开的要求。

    杨剑波:我做了我能做的所有事

    昨日,杨剑波及其代理律师李江和杨翼飞出现在原告席中。李江为中兆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于2001年代理海南凯立状告证监会一案并胜诉。

    杨剑波一方在法庭上对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提出了四点质疑。

    李江称,第一,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证监会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第二,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已处于公开状态,不符合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第三,光大证券没有利用错单交易信息从事证券或者期货交易活动,其对冲交易是基于既定交易策略,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律。第四,杨剑波并非本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杨剑波一方提出,对冲交易的过程中,杨剑波只是将当天中午决策层的指令传达给了一线交易员,谈不上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有杨剑波,也会有李剑波、邵剑波。

    证监会:杨剑波是巨额交易负责人

    此前,证监会对此案一直甚少回应。

    对于杨剑波一方提出的质疑,证监会反驳称,光大证券因程序错误导致市场巨额成交,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这些信息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未公开状态;同时,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即反手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开交易原则;另外,杨剑波是当天巨额交易的负责人,在该案中起到了较大作用,应当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下次再开庭基本就可以宣布判决结果了,一般情况下,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做出一审判决。”李江表示。据悉,该案于今年2月18日正式立案。

   ■ 现场

    唇枪舌剑引发多次笑场

    杨剑波指证监会“不专业”,证监会用“抢钱”举例

    “我作为员工、部门总经理,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所有事,或者我该怎么做,你告诉我!”随着庭审的深入,原被告双方言语都开始变得“激烈”。双方几番绕开法官提出的争议焦点进行唇枪舌剑,引发旁听席阵阵笑声,均被法官当庭劝止。

    双方围绕“专业”交锋

    在昨日的庭审中,杨剑波屡次提到证监会“不专业”。

    杨剑波表示,该案件是非常专业的事情,涉及了金融、法律、会计等许多方面,而在这个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证监会相关办案人员因为不专业而做出的决定值得商榷。他说,此次案件所涉及的内容在中国真正了解的屈指可数,甚至不超过十个人。

    在庭审中,证监会称光大证券当日交易后的获利是采用了账面浮盈来认定的,而并非是按照交割来确认。对此,杨剑波认为,证监会的专业性令人质疑,把套利说成套保,用账面浮盈来认定盈利。

    证监会表示,正因为杨剑波的专业,才应该更加清楚自己的行为,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杨剑波则随即补充道,“正因为我的专业,所以知道你的不专业。”

    在解释中性策略交易时,杨剑波表示此前曾去证监会讲过课,“还受到好评。”杨剑波说。

    双方“互责”屡遭法庭打断

    杨剑波对证监会“不专业”的指责多次被法庭打断,也引来现场旁听人士的笑声。

    除了杨剑波的“唇枪”之外,证监会的“舌剑”也遭法庭打断。

    庭审中,杨剑波方陈述称,错单后对冲,是对交易对市场的负责。证监会方则举例反驳表示,一个人收入消费相匹配,赚一百块,有天早上,意外花了1万块钱,就去市场上抢1万块,这能不犯法吗?该举例随即被法院打断,审判长表示,这个举例与本案不相关。引发全场大笑。

   ■ 会后

    杨剑波“被开”发布会 证监会未“发声”

    昨日休庭后,杨剑波遭到了媒体的“围堵”,他随即回答了众多媒体的提问。

    在回答新京报记者的问题时,杨剑波表示,第一次上法庭的感受是“有历史进步的可能性”和“历史进步的艰辛性”。

    杨剑波重申了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他对于光大“乌龙指”事件是否存在必然性的看法(详见本报2月21日B06-B07版相关报道)。杨剑波表示,在“乌龙指”事件中,他最大的认识是“体制的风险”。

    “最大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如果是一个僵硬的体制,就不能按照对风险管理最优、对业务管理最优的方式来进行人员设置以及分工合作。”杨剑波说,“如果再回到当时,我还是会按照这种行为方式来处理,我还是会向上级报告,给监管机构报告,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对冲。你觉得如果换个人,他能做什么?”

    昨日,证监会未就此案在相关信息发布渠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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