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14:视之不见

2017-5-19 20:29| 发布者: 澈水清泉| 查看: 1306| 评论: 0



              
2017-03-10 澈水清泉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人们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存在着局限。如把任意缥缈的感受皆归纳为“一”,继而比“一”更高层次已不可名状。


所以在应对当今世界发展状况时,需要借鉴历史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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